中央财政安排27亿元全面实施秸秆利用
今年以来,中央财政安排27亿元资金,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,在全国建设300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、600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,确保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%以上。
分区域来看,华北地区是我国小麦、玉米主产区,目前,华北地区秸秆年利用量为1.79亿吨,秸秆综合利用率为89.0%。
东北地区,秸秆年利用量在1.61亿吨,秸秆综合利用率为86.4%。直接还田量和饲料化利用量分别占该区秸秆利用量的49.9%和28.7%。东北地区冬季寒冷、居民取暖用能需求量大,秸秆能源化利用量(秸秆生物质颗粒燃料)占全区秸秆利用量的16.2%。
作为我国的水稻主产区,长江中下游地区秸秆年利用量达到1.44亿吨,秸秆综合利用率为87.9%,该区是我国秸秆产业化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,秸秆市场主体规模化利用量全国占比37.4%。
目前,农业农村部已经健全了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四级秸秆资源台账数据平台。在还田比例超过40%以上的秸秆利用重点县,布设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,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、饲料化、燃料化、基料化、原料化利用潜力,全国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显着提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