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舟山市因地制宜、合理规划,推进秸秆综合利用,以还田为主,肥料化、燃料化等为辅,促进农业绿色发展,连续3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%以上。今年全省一季度“无废指数”的12项指标中我市4项第一,秸秆综合利用率在列。
一、加速推进秸秆直接化利用。
强化机具保障,加大农用机械补贴力度,鼓励农机合作社和种植大户购买秸秆还田机械,截至目前,全市现有大中型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及配套用于秸秆还田机具243台(套),覆盖40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及种粮大户。秸秆粉碎直接还田大大减少焚烧秸秆带来的污染,有效改良土壤、增加耕地地力。自秸秆还田利用后,水稻亩产量由350多公斤增至400多公斤,化肥用量由每亩40公斤减至20公斤,年均节约化肥成本约5万,帮助周边农户秸秆粉碎还田600亩,年增收约2万。
二、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化利用。
结合我市现代农业园区规划,加快秸秆处理中心建设,秸秆综合利用能力达50吨以上,主要通过秸秆肥料化和燃料化利用,制成颗粒有机肥和秸秆颗粒燃料,减少环境污染,实现废物再利用,每年可利用秸秆约5000吨,占全市全年秸秆总量的20%,有效提升耕地地力,提高土壤碳汇,减少农户们自行处理秸秆负担,实现环保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。
叁、加快探索秸秆特色化利用。
鼓励农业经营户、粮油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等农业主体,探索秸秆腐熟还田新模式,如普陀区展茅农机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将秸秆进行无烟炭化,利用炭化后的产物生产展茅青饼。目前,普陀区已完成秸秆县区全量化利用规划,初步形成了秸秆收储利用框架和产业体系。全市探索推进秸秆制作食用菌培养基、育种培养基、秸秆饲料化和生物燃料等循环利用模式,扩大秸秆多元利用渠道,让秸秆“包袱”变“财富”,有力促进生态环保、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。